今年10月,银行般业务聂纳兹米表示,他已致函印尼相关方面以协调解决跨境雾霾问题。
不过印尼环境和林业部长西蒂表示,局保印尼一直在关注事态发展,但没有证据显示雾霾跨境进入邻国。
亟需区域集体行动早在2002年,险拟向招险转东盟国家就在吉隆坡签署了《东盟跨境雾霾污染协议》。
这项协议是在1997年发生严重的雾霾之后倡议发起的,商永旨在通过集中努力、加强区域合作来减轻和预防雾霾。
但有批评人士认为,隆保这项协议法律约束力有限,而且执行机制不够有力。
必须加入更严厉的执法措施,保险确保相关国家为此类活动负起责任,增强协议的有效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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